|
村民们说他杀人了,亲戚说他杀人了,同一监房的人说他杀人了,就连他自己也十三次在笔录中说自己捅死了人。按照这样的逻辑,已经背负两项罪名的王胜平似乎死罪难逃。“我没杀人!”王胜平在法庭上彻底翻供。经过法院的审理,一项又一项证据被推翻,王胜平的杀人罪名得以洗刷。
[传言]
乡邻都说他杀人了
[抗诉]
说到王胜平,江苏滨海响水两县一带的不少乡民都会皱眉头。“不学好”是很多人对他的评价,早在1996年就因为盗窃坐了一年牢,出狱之后王胜平依然没有起色,整天游手好闲,村民都怕他三分。
后来王胜平没有了家,村民们说是因为“他动了人家的女人,结果房子叫人烧了”。大约从1999年开始,王胜平经常跟朋友张海浪等人混在一起,白天睡觉,夜晚出门,村民们隐约感觉莫名丢失的财物跟他们有关,可是谁也没看到,更是不敢多问。直到2003年响水县公安局将王胜平逮捕,他的所作所为才开始浮出了水面。谁也没想到,发生在他身上的戏剧性故事才刚开始。
王胜平很快被移送到滨海县公安部门,原因是他在讯问中说自己曾经“在滨海县用刀捅过人”,而这与滨海县曾经发生过的一起血案有关。“王胜平真的杀人了。”消息很快传遍了乡里,很多人拍手称快,他们说,王胜平经常炫耀自己“捅过人”,这下是恶有恶报了。
王胜平首先承认的是“偷鸡摸狗”。他说,由于生活没有来源,他一直和张海浪等人结伙到乡间行窃。从1999年到2002年期间,他们经常深夜到农民的家附近,有什么偷什么。一开始还只是偷些铜线圈,到后来干脆到农舍后面把猪和羊弄走。有一次他们发现主人不在家,干脆就撬锁进门,把电风扇、菜油拿走,还运走了20多只鸡。
早在王胜平落网前一年,张海浪就已经归案。除了盗窃,张海浪还说出了更严重的恶行,这得到了王胜平的亲口确认。他说,1999年10月的一天夜里,他和张海浪骑摩托车到滨海县大套乡大套村准备偷东西,这时他发现一个果园的小屋里睡着两个少女,于是生出歹意。两人拨开门锁入室,威胁说“如敢喊就把你们杀掉”,接着王胜平在床上,张海浪在地上分别对两少女实施了奸淫。
逼供和诱供
不能成立
“我捅人了。”面对警方,王胜平十三次这样供认。十三次口供形成的笔录将2000年发生在滨海县的那起血案勾勒出来。
2000年1月3日凌晨4点多,王胜平和张海浪骑着摩托车来到滨海县天场乡陶河村外,他们将车停放在路边,然后悄悄走进村里寻找行窃目标。在村里摸黑连偷了两家的鸡圈,一共摸走50多只鸡后,两人准备离开。
经过一户人家门口时,张海浪看到一辆自行车停放在窗台下,他上前打算顺便把车也偷走。偷车时发出的声响惊动了主人,主人立刻亮灯起床,高呼“抓小偷”。两人吓得转身就跑,在逃跑中张海浪一脚踏进了水塘,顿时栽进水中,浑身湿透,他脱掉外衣和鞋子才爬了上来。
王胜平在前面跑,但是家中鸡被偷的蒋某紧追不舍,王见甩不掉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对蒋捅了一刀,蒋某倒在了血泊中。过了一会,王胜平和张海浪在村外会合,王胜平把用刀捅人的事告诉了张。
盗窃、强奸、抢劫致人死亡,根据正常的法律常识,背负三项罪名的王胜平很可能将被处以极刑。带着这三项罪名,他被移送到检察机关。
[1] [2] [3] 下一页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