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岁的驾驶员曹某某,曾因吸毒两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。2008年4月9日晨,在其租住的射阳县城房间内,引诱其女朋友黄某某吸食毒品1次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曹某某无视国家法律,引诱他人吸毒,其行为已构成引诱他人吸毒罪,依法应予惩处。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认罪态度较好,可酌情从轻处罚,为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