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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制网杭州6月29日电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泽明今天向记者透露,由于群众举报,该院近日先后立案查办了温州市安监局原局长陈彩兴受贿案、市半岛工程副总指挥郑建青受贿案、市环保局局长叶钢炼受贿案。 在检察机关第十个“举报宣传周”活动中,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还承诺:举报者最高可获追赃10%的奖励。 李泽明说,去年以来,温州市检察机关受理举报案件线索799件,其中贪污贿赂案件线索609件,国家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线索164件,涉及县、处级干部11件11人;科级干部112件112人。 为鼓励举报,温州市检察机关制订了奖励办法,举报线索经侦查属实的,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,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。按举报所涉事实追赃1%至10%的比例发放奖金。有特别重大贡献的,可不受上述数额限制。对于没有追赃的案件,可酌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下的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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